一、招生学科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5.须征得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导师意见。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8.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或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近五年。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报名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9.其他有关具体条件请参见学院实施细则。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2日—3月20日12:00
修改网报材料时间:3月24日9:00—3月2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24日9:00—3月31日12:00
考生须在2023年3月2日—3月20日12:00期间登录“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b.nwpu.edu.cn/),进入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其他报名材料,提交网报信息,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
考生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有效期选择最长时限),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获硕士学位方式为非学历教育);应届生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需提交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士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成绩单)。
5.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7.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二) 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
考生在网报系统上传个人报考材料并提交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通过后,方可缴纳报名费。考生需于3月24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需同时查看外语是否免考),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3月27日24: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3月31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
2.邮寄报名材料(未寄送纸质版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下面要求的《申请考核要求的纸质版材料清单》的编号顺序,将材料排序即可(不需装订),在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4月9日前(该时间为材料收到时间,要求顺丰寄送)寄送到马克思主义学院223办公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将不予受理。申请者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被取消录取资格。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材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用件。
申请考核要求的纸质版材料清单(共计10项)
(1)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
(2)个人报考信息和前期成果清单(附件2);
(3)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表格中考生单位推荐意见务必签字盖章(附件3);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副高以上职称,至少一名博士导师);
(5)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附注册学期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军人需另附军官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及英语成绩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加盖公章有效);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入“学信档案”查询页面进行查询打印);
②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③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办理流程见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④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复印件等。
(7)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
②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封皮复印件、中英摘要和结论部分(往届生)或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届生);
(9)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5);
(10)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sally@nwpu.edu.cn。
邮寄方式:顺丰寄送
邮寄备注: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223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924
3.外语水平考核。
未达到免试条件或未在网报系统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
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考试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
考试科目:外国语
考生请于4月5-7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至少提前一周通过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和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向广大考生公布考试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招生单位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并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已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
四、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确定综合考核方式。届时会一对一通知参加综合考核面试的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一)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织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均为百分制)。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考核(面试)
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意识、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等,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计分。
2.专业外语考核(笔试)
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3.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包含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考察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书。
(2)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面试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个人基本情况、硕士论文研究内容及成果、读博科研计划等。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专家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
五、录取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分/2×50%+面试成绩×50%。
2.拟录取名单公布
按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公布方式: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二)录取原则
1.录取名单的确认以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果为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1门专业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考核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6.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不予录取
7.学院根据情况对考生报考导师及方向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不予录取;
8.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
(一)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招生相关信息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进行公开。
(二)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监督与复议
监督与申诉委员会负责接受和处理在“申请-审核”制招生中出现的考生申诉、投诉方面的问题。
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431924
联系邮箱:sally@nwp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日